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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事业单位备考-练就火眼金睛辨是非之细节理解5——偷换逻辑!

2022-02-06 13:50:57 驻马店人事考试网 //zhumadian.huatu.com/ 文章来源:河南华图教育

  【导读】华图驻马店人事考试网同步河南华图教育发布:河南事业单位备考-练就火眼金睛辨是非之细节理解5——偷换逻辑!,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!如有疑问请加【交流群汇总】 ,更多资讯请关注驻马店华图微信公众号(zmdht666) 。

  如何练就火眼金睛辨是非之细节理解5——偷换逻辑

  最后看看细节判断之五的偷换逻辑。逻辑指概念和关系,一般分为因果逻辑、条件关系、并列关系等。常见的偷换是因果倒置、条件之间不正确的替换,或将并列、条件互相偷换等。

  纸上得来终觉浅,绝知此事要躬行。以上的几种偷换形式,希望大家能在做题过程中一一应用,达到熟能生巧的地步。

  解题技巧:

  1. 提问方式看是非

  2. 选项话题识陷阱

  3. 对应原文辩正误

  【例1】德国研究人员对1364名志愿者进行跟踪调查,以了解他们在5456天调查期内如何分配时间。结果表明,总体而言,参试者平均每天会花1小时29分钟做家务,但神经质程度级别最高组的人每天比该平均值多做24分钟家务;比情绪最稳定的一组人每天花在家务上的时间则多41分钟。研究人员推测,情绪稳定性差的人比较容易产生焦虑、抑郁情绪,需要一个更整洁的环境以维持心理上的舒适和安全感,因此,他们会花更多的时间打扫。

  下列说法与原文不符的是:

  A. 多做家务是神经质人的心理需要

  B. 爱做家务的人情绪稳定性差

  C. 神经质的人容易产生不稳定情绪

  D. 神经质的人需要更整洁的环境

  【答案】B

  【解析】第一步,分析文段,将选项与原文一一对应。

  第二步,辨析选项。A项对应“参试者平均每天会花1小时29分钟做家务,但神经质程度级别最高组的人每天比该平均值多做24分钟家务”,符合原文。C项和D项均对应尾句“研究人员推测,情绪稳定性差的人比较容易产生焦虑、抑郁情绪,需要一个更整洁的环境以维持心理上的舒适和安全感,因此,他们会花更多的时间打扫”,二者均符合原文。B项逻辑错误,根据文段可知,神经质的人会花更多时间打扫,但是不能反推出爱做家务的人情绪稳定性就差,选项属于偷换逻辑,不符原文。

  因此,选择B选项。

  【拓展】

  【标签】

  【知识点】言语理解与表达*片段阅读*细节理解

  【难度】中等

  【例2】在古罗马时代,为了确保法官审理案件的公正性,法官住往并不主动搜集或调查证据,而只是在案件审判过程中,通过当事人双方所提交的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。在案件审理之前,法官对案件事实往往一无所知,这有利于避免法官就案件事实形成不合理的前见,避免先入为主做出评判。

  关于这段文字,以下理解准确的是:

  A. 公正性是法官审理案件的首要因素

  B. 先入为主会对法官的公正裁判带来严重影响

  C. 不讲程序正义,无法保证结果正义的实现

  D. 法官对案件事实一无所知,有利于公正裁判

  【答案】B

  【解析】第一步,将选项与原文一一对应。

  第二步,辨析选项。A项对应“为了确保法官审理案件的公正性”,“首要因素”在文段未体现,属于无中生有,排除A项。B项对应“为了确保法官审理案件的公正性,法官住往并不主动搜集或调查证据”和“在案件审理之前,法官对案件事实往往一无所知,这有利于避免法官就案件事实形成不合理的前见,避免先入为主做出评判。”,文中讲述先入为主的审判会形成不合理的前见,会影响到法官的公正审判,符合原文。C项的“程序正义”、“结果正义”在文段未体现,且强加二者因果关系,排除C项。D项对应“在案件审理之前,法官对案件事实往往一无所知,这有利于避免法官就案件事实形成不合理的前见,避免先入为主做出评判”,文中强调法官在审理案件之前,对案件事实一无所知,而D项缺失“在案件审理之前”的条件,属于偷换要素,排除D项。

  因此,选择B选项。

  【拓展】

  【知识点】言语理解与表达*片段阅读*细节理解

  【难度】中等

  

  以上是河南事业单位备考-练就火眼金睛辨是非之细节理解5——偷换逻辑!的全部内容,更多关于河南事业单位备考,练就火眼金睛辨是非之细节理解——偷换逻辑快讯信息敬请关注驻马店人事考试网频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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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签: 河南事业单位备考 (编辑:yaobingshua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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